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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及湛江市农业局给我县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安排,现将我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县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和规划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的通知》(粤农规〔2018〕1号),湛江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为137家。湛江市农业局结合各县(市、区)农作物种植面积、乡镇数量和实际使用农药需要,安排给我县18个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点,规划安排(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三、申报方式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注册账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申请通过核准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收件单位: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四、受理原则  
    由于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有限,本次申报以申请顺序编号,按照编号先后顺序进行材料审查,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重新提交材料需要重新编号;材料齐全,按照编号顺序先后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来源:徐闻县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