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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府办函〔2018〕8号)的有关精神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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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徐闻县徐城城东大道北段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0759-4886890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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